央廣網4月26日西寧消息(記者凌晨)青海省紀委針對即將臨近的“五一”和端午節兩個節日,提出“四嚴禁”要求。
  該《通知》限定的具體範圍是:一、嚴禁黨員領導幹部違規使用公務用車,利用職務之便向下屬和管理單位借用公車進行私人游玩、探親訪友等活動;二、嚴禁使用公款送節禮、大吃大喝、相互宴請或安排旅游;三、嚴禁以各種名義濫發津貼補貼、獎金、有價證券、購物卡和實物等;四、嚴禁利用婚喪嫁娶、喬遷履新大操大辦收受禮金和各種變相的違規違紀行為。
  青海省紀委自通知中提出警告,對違反通知中明確禁止問題的,發現一起、查處一起,點名道姓通報曝光,按照“倒查追究”要求,對監管不力,造成不良影響和嚴重後果的,嚴肅追究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,切實增強執紀監督的實效性、震懾力。
  青海省紀委於4月22日通報了海東市紀委查處的一起公車私用被查處的實例,互助縣高寨司法所所長馬雲霞自2011年3月以來,在節假日、雙休日駕駛青BD105警用公車回家,並利用上下班機會接送孩子。互助縣紀委據此給予馬雲霞黨內警告處分,併在全縣範圍內進行了通報批評。  (原標題:青海紀委提醒公職人員巧借公車游玩亦違規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rm64rmcro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